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创新项目。创新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即国内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立项信息,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项目指南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chuguo/s/3793。我校现有10个执行中项目,具体信息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有意申请的人员提前准备邀请信等申报材料,并向相关项目执行单位提交。
2.项目执行单位选拔、审核与推荐
项目所在单位作为项目执行单位,于2026年5月31日前,按照项目立项信息开展人员选拔、审核与推荐,确定项目拟推荐人选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为拟推荐人选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和《推荐人员名单》(附件3),并与拟推荐人选申报材料一同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计划回国时间超过预计毕业时间的研究生须通过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yjs.hsvideo.net)提交延期答辩申请并完成审批后方可推荐。
3.网上申报
拟推荐人选于6月1日-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报名,同时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yjs.hsvideo.net)进行校内公派研究生报名。
4.学校复核与上报
学校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执行单位于2026年6月5日(星期五)16:30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chuguo/s/3793)中规定的申请人应提交材料(每名推荐人选按申报材料顺序合成一个pdf);
2.《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和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版;
3.《推荐人员名单》excel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其中,选派专业名称须与选派专业大类保持一致;若不一致,须在备注中做出说明。
四、其他
1.获批项目执行期内,选派专业范围、年度选派规模、学费资助额度(如有)不予调整。其余立项信息(包括选派类别、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等)原则上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项目执行单位应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调整范围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
2.各项目执行单位负责所推荐人选的申请资格及申请材料审核工作,须按照《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及获批资助项目立项通知对本单位推荐人选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学习及研究计划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推荐人选的申请资格及材料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复核,经核存在严重问题的,暂停下一批次人员申报。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995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
申报“欧亚考古交叉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请于5月20日11:00前将相应纸质版材料送至黄色视频
正新楼161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